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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5月31日,国家认监委以“国质检认【2011】291号”文件发布:由长治局独立完成的《出口水处理用无烟煤滤料检验规程》(SN/T2927-2011),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标志着经长治局两年多的努力,终于完成该项制标任务,无烟煤滤料产品的出口,从此有了新的、专门的检验规程;标志着长治局的科研制标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,在构建“科技质检”方面,迈出了可喜的一步。
下一步,长治局将认真做好新标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:一是学习好新标准,特别是要求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务必掌握新标准的要领和内容;二是宣传好新标准,使每个出口加工企业熟知,并做好相关工作,确保出口无烟煤滤料符合新标准的各项具体要求;三是贯彻好新标准,及时更改相关记录表格内容。
在沁阳市一家无烟煤滤料生产企业--沁阳市科源净水材料厂开始投入生产,营业,从而使沁阳市地区无烟煤滤料的生产企业达到了五家,该企业生产无烟煤滤料108吨,价值28404元,发往上海,据了解该批无烟煤滤料现已顺利抵达上海,客户对该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期非常的满意。
沁阳市科源净水材料厂企业是一家新注册成立的小型民营企业,未曾做过无烟煤滤料的生产,当费尽周折争取到上海的订单后,急匆匆来到焦作检验检疫局驻工作组咨询出口检验程序事宜。当企业得知出口需要完成注册、备案、评估等流程后,面对迫在眼前的交期,企业负责人脸上 流露出焦急无助的神情。面对这一切,工作组的同志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为了不让企业这份来之不易的订单出现任何闪失,工作组同志分头行动,采取“边报检、边备案、边检验”的方式,以短的时间、快的速度帮助企业实现产品出口。一是不让企业跑冤枉腿。电话的两头牵动着检企共同实现出口的愿望,能通过电话、传真、邮件说明的事情,绝不让企业跑,耐心细致地向企业介绍备案、报检相关的手续和资料,以及出口产品的质量要求。二是变被动邀请为主动出击。深入企业生产现场检查设施设备,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,保证企业自检自控体系运转正常,所用的计量器具合法有效,进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。三是“边报检,边备案、边检验”。在保证出口产品质量合格的前提下,适当延后备案资料制作工作,实现“一时间生产,一时间检验,一时间报检”,保证了交货时间,实现了生产无烟煤滤料的愿望。
企业有大小,服务无止境。沁阳市工作组以她贴心的服务,在践行着自己的服务承诺,履行着自己的把关职责,帮助企业走出国,向做强做大迈出坚实的步伐。